截稿时间:2020年10月30日
评选日期:待定;
征稿要求:
1、广大摄影人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2、作品创作时间不限(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),彩色、黑白不限,谢绝组照及历届都昌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。
3、作品必须在都昌县行政区划内创作,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4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)。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5、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——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、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。
6、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,并可不再支付报酬。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、报道、展示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,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终评入选、阶段性入选或拟入选。
7、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8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9、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10、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展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11、该展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12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举办方:
主办单位:中共都昌县委、都昌县人民政府、中国摄影报社
协办单位:江西省摄影家协会、九江市摄影家协会、都昌县文联、都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、都昌县摄影家协会
承办单位:中共都昌县委宣传部、都昌县广播电视台、都昌县林业局、都昌县文广新旅局
荣誉及稿酬:
入展作品100幅,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。
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申请入会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都昌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,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视界摄影代收点:
参赛者只需将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至视界摄影,即为您做好图片的格式压缩、投稿、作品管理、翻译以及目录、证书的接收、整理等一系列工作。想了解更多赛事咨询可添加工作人员。
赛事联系人:黄乐明
咨询电话:13631352482
QQ:2503894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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